通知|关于评选上海财经大学“经佳创新创业奖教奖学金”的通知
为激励广大师生积极开展学术创新、创新创业学科竞赛和创业实践活动,提高创新创业教学质量,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、创新意识、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,上海财经大学特设立“经佳创新创业奖教奖学金”(以下简称奖教奖学金),该奖学金由上海经佳文化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捐赠设立,共设学术奖、创业奖、教学奖三个专项。
为做好奖教奖学金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【评选条件】
(一)申请者应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严于自律、诚实守信、品格高尚,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及和谐校园建设;学生在校期间内未受过处分,教师在任教期间未出现教学事故。
(二)所涉及成果认定时间均为2017年度(1月-12月)。
(三)“学术奖”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在读大学生(含本科、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),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,科研成绩显著,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:在国际、国内重要学术刊物和报刊上发表过高水平的创新创业论文、智库文章;参加创新创业学科竞赛和案例大赛,成绩优异;参加重大科研项目,做出较大贡献;参与教材建设工作,做出较大贡献。
(四)“创业奖”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在读大学生(含本科、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),具有创新创业精神、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,具有较好的社会声誉,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:在重要创新创业类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;独立或合伙注册公司或在上财创客空间、科技园进行孵化;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、技术政策,技术含量较高,创新性较强;产品或服务项目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,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(五)“教学奖”评选对象为从事创新创业教学工作或具有创新创业教育2年以上经验的教师,专业水平高、教学工作量大、教学效果好,深受广大学生爱戴,得到同行普遍认可;开设创业类课程,教学水平高、教学评价优;指导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并在重要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。
【评选人数和奖金(以下奖金均为含税金额)】
学术奖3名,分别给予10000元奖励;
创业奖5名,分别给予5000元奖励;
教学奖2名,分别给予20000元奖励。
【评选程序】
评选采取个人申报或组织推荐,提交材料,由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,发文公布。
1. 申请者提交报名申请
申请者应于2018年1月7日前提交《上海财经大学经佳创新创业奖教奖学金申请表》(下载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slwWqo1 ) 、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它证明材料(如:企业注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)、4000字以内个人总结材料。相关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创业中心205室(电子版同时发至sei@mail.shufe.edu.cn),逾期不予受理。
咨询电话:021-35081892 徐老师
2. 学校评选
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评审,产生奖教奖学金获奖名单。
3.公示
遵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学校将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,如评选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行为的,将取消申请资格并严肃处理;对已获奖的学生与教师,如经认定有上述行为的,将追缴奖金并严肃处理。
上海财经大学创业学院
上海财经大学基金会
二〇一七年十二月